食神生财格局,因为身轻身重而喜行之运不同,身重则喜行财食,身轻则喜印比运帮身,如果食神透干,比劫运俱不忌,而官杀运均忌。

食神格行运分析:总体法则

这应该是食神生财格行运的总体法则。

食神生财,是食神格中最为典型的格局之一,以食神为用,以财星为相为辅,财食为一个统一的整体,所以在讨论取运时,首先要考虑的是身旺财食轻,还是身弱财食重,在分清日主旺衰与财食轻重的前提下,再斟酌如何取运,或是生扶日主,或是资助财食。

如果命局日主得生助多而身旺,食神与财反而弱者,则大运宜行食伤财地,生助财食,可为贵格。

命例一:比如一命例

丁、癸,癸、癸

未、卯、酉、丑

命例评析:癸水生于卯月,月令食神,年支见未,卯与未半合,取为食神格,癸水日元,虽生于卯月泄气,但是坐下有酉金印绶,与时支丑半合金局,印绶旺盛,而又见时干月干比透,日元乘旺,以食神为用。

命局丁火一位,为癸水之财,透于年干,虽然有食神相生,但是就全局气势而言,日元虽不得令,但是得地得势,仍为身旺而财食弱,符合所谓食神生财,身旺财食轻,则行财食的干支结构,所以大运喜行食伤、财运,助起财星,必为富贵之造。

有些读者朋友在这里又在纠结究竟是不是身旺,因为酉丑似乎合而不化,但是,毕竟丑为印库,酉丑相邻,即使不合化,也可以出库而论,同时,卯酉冲,卯木被克制,总体来说还是身旺无疑。

如若身弱而财食旺者,大运则喜帮身之地,否则为身弱财旺之造,乃为富屋贫人,不能言佳。

命例二:比如沈路分命造

丁、癸、癸、甲

亥、卯、卯、寅

徐乐吾评析:癸水生于卯月,又见亥卯半合局,食神格成立,丁火透于年干,有时干甲木相生,为癸水之财。日元癸水,虽然通根年支亥水旺地,但是因亥卯合局,劫化为食,尽管月干透比,日时寅卯而透甲,总体食伤旺而生财,为身轻泄气太重,符合所谓财食重,则喜帮身的干支组合,所以大运喜行印绶之乡为最美,比劫帮身亦佳,但是,宜支而不宜干,因为天干如见壬水,则合去丁财;若见癸水,不免有争财之嫌,运行亥子丑北方比劫地,最为佳美,同为帮身之运,也有喜印喜比劫的区别,食重则喜印,财重则喜劫。

浅叔评析:对于本命造,浅叔有不同意见,因为亥卯相合则日主根去,天干癸水比肩虚浮,则当入假从格,命局食伤旺而入从儿格局,从儿格局自然喜行食伤运、财运,行比劫运也可以,可以生食伤,最忌的是印运,比劫运天干行壬水会合财星火不宜,余皆好运。

不论是身旺身轻,财轻财重,凡用食神生财的格局,皆忌见大运行官杀之方,因为官杀与食神不和,杀更忌见财来相生,但是亦要看格局干支配合,不可一概而论。

比如丁未、癸卯、癸酉、癸丑命造,则不怕行官运,因为食神不透,官星不伤,见官则成财旺生官格,也可为贵格,但是沈路分命造,则不宜再见官杀之运,见官则被甲木所破,见杀则财来生杀,食神又与杀合,甲木不能生财,用神受伤,不能为美。

命例三:梁丞相命造

丁、癸、癸、癸

未、卯、亥、丑

徐乐吾评析:此造妙在地支亥卯未三合而不化,天干透出丁火,身强食旺而财透。木火运固美,金水运亦吉,戊戌十年,必有挫折也。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,不能照此看法,喜金水木,而不宜火土矣。

浅叔评析:此命造食伤秉令,亥卯未三合,尽管不化,终究是羁绊,亥水根弱,天干三个癸水虚透而身弱,喜行金水运助身为宜,命局整体还是伤食生财,则行运印运不宜,尤其地支印运,会损害伤食,天干宜行印运,木火运也不宜,泄身太过,官杀运克身尤忌。

命例四:谢阁老命造

己、壬、戊、庚

未、申、子、申

徐乐吾评注:土寄四隅,申亦土之长生也,见阴阳生死节,年逢己未,日元弱而不弱;时上庚申,食神专禄,壬水生于申,子申合局,为身强财食并旺。庚金透露,己巳、戊辰,帮身运甚美,印运亦吉,此专禄格也。

浅叔评析:本命造日主戊土,食神秉令,可取为食神格局,时干食神庚金透出,地支申子半合水局得化,天干有化神壬水透出之故,年柱己未一气,日主弱也没有那么弱,还是需要印比助身为美,命局格成食神生财。

《喜忌篇》有云: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专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,正合此格。

命例五:龚知县命造

甲、丁、癸、丙

午、卯、丑、辰

徐乐吾评析:上造为食重财轻,此造为食轻财重,同时身弱,故皆以帮身运为喜。帮身之中,食重喜印,财重喜劫。此造得意之运,必在壬申、癸酉运中。两造相比较,沈造分格局清,此造格局则较杂,命局贵贱高低之分,全在清浊纯杂之间。以其格局夹杂,虽在佳运,不过百里之尊而已。

食用杀印者,是说月令食神,见七杀印绶透干,凡此种命局,日元有食神泄身,又有七杀克身,克泄交加,全凭印绶化杀以生身,反喜印旺,切忌财乡。如果运到财乡,财逢食生,财星既可以坡印,又能生杀,为大忌。

食用杀印之格,如果身旺,则无须印绶生身,行食神、伤官大运,可以制七杀,使得七杀不再生印,也可以为福,此即弃月令食神而用杀印相生也。

用印化杀之局,最忌财星破印生杀,然而,若行官杀大运,因原局有印之化,使杀不攻身,反成吉庆。

若身旺印旺,如不用官杀,自当以食伤来泄秀为佳,但是,如果身弱,则不宜再行食伤大运,来泄其元神,最怕行财运伤印,反宜行比劫印绶之运,助身为佳。

命例六:古籍命例

戊、壬、丙、乙

申、戌、午、未
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戌月,年干透出戊土,食神格成。月干壬水七杀透出,通根年支申金长生之地,又见时干乙木正印透出,符合所谓食用杀印的格局组合。地支午戌合化为火,身旺任杀,又有食神制杀,为富贵格局。大运忌行财运,若见财运,食神生财而不制杀,七杀无制而格局转成为败。

命例七:常国公命造

辛、辛、癸、己

卯、卯、酉、未

徐乐吾评注:本篇弃食用杀印,印旺而身不强,故财星最忌,食伤运亦不宜也,印劫最为美运,官杀有印化亦无碍,如己丑、戊子、丁亥,皆佳运也。丙戌运,戌合卯刑未,此十年皆财运,恐难为继。

浅叔评析:癸水生于卯月、卯年,但是年月天干辛金盖头,食神不能为用,而见己土七杀透出,通根未土,辛金印绶泄杀生身,所谓弃月令食神而用杀印之格。印旺而身不强,忌财运伤印,大运行印绶比劫之地最美,官杀运有印绶之化,亦不为忌。